縣級《林地保護利用規劃(2021—2035年)》編制提綱
縣級《林地保護利用規劃(2021—2035年)》編制提綱
前言
主要闡述規劃編制背景、目的、依據、主要內容等。
一、現狀分析評價
(一)基礎狀況。簡要介紹縣域自然地理、社會經濟等情況,重點闡述林地面積、權屬、起源、森林類別等資源現狀,以及地域分布特點、保護和利用、林地質量等情況。
(二)上一輪規劃實施評價。主要闡述上一輪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指標完成情況和實施成效,并分析存在的問題和原因,尤其分析指標差額的原因。
(三)分析評價。主要分析林地保護利用存在的問題,以及新一輪林保規劃編制的緊迫性和必要性,以及與空間規劃的關系。
二、指導思想與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與原則
(二)規劃依據。主要列出法律法規、規范規程、政策文件等。
(三)規劃范圍與期限。明確規劃范圍與國土空間規劃銜接;明確規劃基期年、近期目標年、規劃目標年,規劃期限等。
(四)規劃目標任務。對省級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縣級國土空間規劃等上位規劃中的約束性指標、強制性內容進行分析及傳導。分2025年近期目標與規劃末期目標,包括林地結構、林地保護和利用等方面目標,其中,林地保有量、森林保有量、占用林地定額為約束性指標,天然林保有量、重點公益林林地比率、林地生產力為預期性指標。其他指標可自行確定。
三、林地總體格局
(一)林地分區方案。根據國土空間布局和管控要求,銜接國土空間管控三條控制線,提出縣域林地在國土空間規劃分區中的布局原則方法和具體方案。
(二)分區功能定位。根據林業分區,提出保護利用方向。
(三)分區管理措施。根據林業分區,提出不同管理措施。
四、全面保護林地
(一)林地用途管制。提出嚴格限制林地轉為建設用地、林地轉為其它農用地,高保護等級林地轉為低保護等級林地,公益林地轉為商品林地、天然林地改造為人工林等五方面用途管制措施及要求。
(二)林地分級保護。在林地分類利用基礎上,闡述林地保護等級分級劃分標準、現狀、規劃,落實相應管控措施。
(三)林地需求測算。充分考慮生態文明建設對林地的客觀需求,結合國土空間規劃,對縣域內林地保有量進行分析測算,確保林地保有量不減少。
(四)林地恢復和補充規劃。摸清災損林地、退化林地、臨時占用林地、毀林開墾林地等數量和分布,分別提出恢復措施。按照林地保有量目標和縣域生態建設需求,提出補充林地數量、來源、測算依據以及管理措施。
(五)森林保護規劃。根據森林保有量目標以及“占一補一”等要求,落實新造林空間,以及增加森林面積、控制森林消耗、保護森林資源等方面措施。
五、合理利用林地
(一)林地資源質量評定。提出林地資源質量評定分級劃分標準、現狀,以及相應利用方向和措施,實施林地分等使用、差別管理等措施。
(二)節約集約使用林地。根據林地分區布局、林地保護等級和林地資源質量評定情況,提出項目建設和生態保護使用林地的控制方向以及推進節約集約用地措施。
(三)結構優化。基于林地資源質量評定,提出林地生產力提升的規模、途徑、措施、發展重點、時序安排等,進一步優化林地結構,提升森林質量。
(四)建設項目使用林地規模測算。結合重大項目建設和生態保護需求,提出未來5年近期和15年遠期建設項目用地需求測算及依據。
(五)其他合理利用。根據地方實際,適度開展林下種植養殖、森林游憩等非木質資源培育利用。
六、重點工程規劃
(一)森林分類經營。分別介紹公益林、商品林區劃情況、區域分布、保護利用方向及具體管理措施。
(二)天然林保護修復規劃。根據天然林保護修復規劃,提出規劃期保護修復目標、空間范圍、時間安排、管理措施等。
(三)其他重點工程規劃。涉及生態修復、產業發展、森林質量提升、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等方面,分別作出規劃期內目標、建設內容、空間范圍、時間安排及相關措施等。
七、規劃實施保障
包括組織領導、宣傳引導、政策配套、監測評價考核、科技支撐、經費保障、監督檢查等內容。